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(记者黄玥、董博婷)为表彰我国女运动员在第3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7届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,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,全国妇联决定授予罗诗芳、吴愉、常园、常昊、王赐月、向玢璇、肖雁宁、张雅怡、昌雅妮、丁欣怡、黄张嘉洋、王澜静、陈清晨、贾一凡、杨家玉、蒋裕燕、吴春艳、杨月、赵玉萍、李凤梅、肖祖贤、刘禹彤、张琦、林细妹、崔哲、韩淼雨...